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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企申报必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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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8-26 15: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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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企申报工作已结束,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为帮助企业能清晰高企认定条件,提前准备申报工作,今天带大家了解高企申报项目中最核心的两个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企业进行高企项目申报不仅可以获得税收减免优惠、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促进人才聚集,还可以获得政策优先支持和融资便利,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企业上市的基础条件和重要考核指标。
一、高新技术企业定义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部门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认定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五、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解读: (一)年限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二)知识产权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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